2023年上半年黑龙江佳木斯市事业单位招聘502名公告(教师岗4)

更新时间:2024-05-01 1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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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0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佳木斯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报名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含)。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4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24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3月24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ms.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报考者可于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3月23日(含)。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佳木斯市。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与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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