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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5-02 08: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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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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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700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5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其中学校预留200个左右的全日制计划用于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考生调剂。

各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成绩突出或已取得学术研究成果,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成绩突出或已取得学术研究成果,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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