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报名入口官网已更新

更新时间:2024-04-29 20:01:29

其实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没有想象中那么严格,很多人符合报名要求,关于“湖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报名入口官网已更新”,消防设施操作员小编为大家讲解一番!

消防设施操作员报考入口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全国报名网站入口为全国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系统,有些地区可以实行网上报名,但是有些地区却不行,所以对于只能集体报考的同学就需要在培训地报名后由机构将报名信息送到鉴定站申报鉴定,能在网上报名的,要根据要求提供申报材料进行报名。

消防设施操作员又称消控员,主要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等人员。证书面向的报考人群是面向全国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从事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从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属于一个大面,只要符合要求的都能报考。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等级证书说明职业资格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职业资格标准

1、设施监控:设施巡查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通信状态。报警信息处置设备故障状态信息监控。

2、设施操作:模拟测试并实际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能模拟测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报警、显示功能。操作自动灭火系统;能手动启/停柴油机消防泵组;能通过机械应急方式启/停电动消防泵组;能调整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手/自动工作状态并手动启/停气体灭火系统;能调整预作用、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水泵组的电气控制柜的手自动工作状态并手动启/停阀组、泵组;能调整泡沫灭火控制器。

3、设施保养:能保养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输送泵等能保养柴油发电机组储油箱、充放电装置、通风排气管路等能判断并修复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线路故障,更换组件。

、各地消防法规对消防设施操作员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甘肃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特殊工种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还应当取得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五十二条规定:聘用未经消防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海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

《青海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消防工程施工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执业。

《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第二十九条 单位的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职业技能培训:防火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人员;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消防员应当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者自动消防系统值守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十九条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操作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相关人员未经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上岗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各地消防法规对消防设施操作员

(原建(构)筑物消防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队队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消防设施、器材检测和维修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证上岗。第六十七条规定,有关消防从业人员未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录用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从事建筑防火工作的有关消防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鼓励其他消防从业人员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第四十八条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等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管理人员;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价值:

一、国家政策支持,2020年1月1日起就施行《标准》,预计证书分级、调整职业方向,证书价值将持续走高;

二、《标准》实施前考取的证书可通用,2020年考试难度、学历要求和监管力度可能会加大,建议各位考生早考早拿证;

三、属于准入类证书,必须要持证上岗,考证相当于考饭碗;

四、证书终身制,不在需要二次审核;

五、现在岗位工作有人数底线设置,行业人力缺口极大;

六、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相挂钩,若考下初级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七、如果想要考取更高级别得证书,需要先考下初级证书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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