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实务》案例易考题汇总(一)

好学通   时间:2019-09-22

  案例1
  背景资料:
  施工单位承担了某项泵站工程的基坑开挖施工任务,合同工期40天。工程如期开工后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顺序如下:2月9日开工并开始进行场地平整;完成场地平整后开始进行测量放样工作;放样工作完成后开始基坑降水,基坑降水工作持续进行到地基验收完成;基坑降水进行10天后,开始进行开挖与边坡支护工作,开挖与边坡支护完成后,开始进行地基验收。
  施工单位通过租赁取得开挖机械。
  事件2:租赁公司未按时提供机械,致使机械进场时间比原定合理时间推迟2天。
  事件3:由于施工组织设计中基坑降水方案考虑不周,导致E工作在D工作进行15天后才开始。
  事件4:基坑开挖中,由于支护不及时造成边坡塌方,致使1名工人重伤,工程停工整顿2天,清理工作又耗用1天时间。
  问题:
  1.事件1中,考虑开挖机械进场时间要尽可能减少设备闲置,绘制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的示意图(表1中工作持续时间已包括工作间的间歇时间,示意图格式参考表2),并计算该工程计划工期。
  2.报据以上事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合同工期延期10天的要求是否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3.根据有关规定,简述施工单位对事件4的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4.分析上述件,该合同项目能否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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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37天。
  2.不合理。事件2、3、4都是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推迟,所以不能索赔。
  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4.不能在合同工期完工。实际工期为45天,超过了40天的合同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