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套考前强化模拟试题【39-44题】

好学通   时间:2019-09-25

  第 39 题:计算题:某市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采取买一送一方式销售电视机,共销售15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0.3万元;同时送出150只电饭煲(市场不含税售价0. 04万元/只),同时用商场的货车运输,收取含税运费l万元,该运费与销售货物售价未分别核算。

  (2)销售空调机25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o.25万元,另收取安装费每台0.01万元。

  (3)将商场自用两年的小汽车一辆,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小汽车已提折旧2万元。

  (4)促销某型号洗衣机100台,每台不含税金额0.16万元,全部销售给某单位使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一次购货较大,给予10%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

  (5)本月进口货车2辆,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支付给境外销售方的买价40万元,境外运保费为5万元,关税税率为20%。

  (6)购进空调机5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没有付款。月末入库时,当月因管理不善造成20%空调损毁。

  (7)购进电冰箱120台,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36万元(不含税),但商场因资金困难仅支付了5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支付;因质量原因,将上期购进电冰箱20台退回厂家(价格同本期),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本月商场进口货车应纳的关税;

  2.本月商场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本月商场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本月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1.进口关税=(40+5)×20%=9(万元)。

  2.进口货车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40+5+9)×17%=9.18(万元)本月商场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17%×80%+36÷1 20×(120-20)×17%+9.18=17(万元)

  3.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对于赠送的货物也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本月商场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0.3+0.04)×150×17%+1÷1.17×17%+(0.25+0.01÷1.17)×250×17%+0.16×100×90%×17%=22. 26(万元)

  4.本月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22.26-17+15÷(1+4%)×4%×50%=5.55(万元)

  第 40 题:计算题:某大型运输公司下设陆运事业部和水运事业部,分别从事陆运和水运业务。2013年陆运事业部的车辆资产如下:

  (1)年初拥有整备质量5吨的货车26辆;整备质量4吨的挂车10辆。

  (2)因业务扩张需要,2013年2月进口11辆1.6升排气量的高档小轿车营运,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2013年水运事业部的船舶资产如下:

  年初有净吨位4000吨的机动船15艘,税额为5元/吨;净吨位1600吨的B型机动船为5艘,税额为4元/吨;3200千瓦的拖船6艘,税额为4元/吨;净吨位200吨的非机动驳船10艘,税额为3元/吨。

  (该企业所在地货车、挂车的年税额40元/吨,乘用车年税额480元/辆。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该公司陆运事业部进口车辆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2.该公司陆运事业部进口车辆当年应缴纳的车船税;

  3.该公司陆运事业部当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

  4.该公司水运事业部应该缴纳的车船税。

  【参考答案】

  1.该公司陆运事业部进口车辆当年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1×(25+25×28%)÷(1-9%)×10%×10000=386813.19(元)

  2.该公司陆运事业部进口车辆当年应缴纳的车船税=11×480×11/12=4840(元)

  3.该公司陆运事业部应该缴纳的车船税:

  货车应纳税额=26×5×40=5200(元)

  挂车应纳税额=10×4×40×50%=800(元)

  陆运事业部应纳车船税合计=4840+5200+800=10840(元)

  4.该公司水运事业部应该缴纳的车船税:

  应纳车船税=4000×15×5+1600×5×4+3200×0.67×4×6×50%+200×10×3×50%=360728(元)

  第 41 题:计算题:李某受聘于一家财务投资公司,双方约定每月工资6000元(包括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险金额900元)。2013年李某又取得以下收入:

  (1)2月4日将拥有的48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每股行权价10元(当日市场收盘价14元),该股票期权于2010年6月4日授予;

  (2)3月李某取得财务咨询报酬50000元;

  (3)7月与一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期限为6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每月为该交易所的股民讲课四次,每次报酬800元;

  (4) 10月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准 确的财产原值凭证;

  (5) 12月李某与该财务投资公司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了一次性补偿金80000元,李某在该公司任职5年,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李某每月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提供财务咨询的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全年取得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李某拍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计算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1.每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900-3500) ×10%-105=55(元)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levied on monthly wages=(6000-900-3500)×10%-105=55(Yuan)

  2.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0×(14-10)÷12×25%-1005]×12=35940(元)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levied on income received from exercising share option=[48000×(14-10)÷12×25%-1005]×12=35940 (Yuan)

  3.提供财务咨询的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levied on remuneration earned from providing finaneial advisory= 50000×(1-20%)×30%-2000=10000(Yuan)

  4.全年取得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4-800)×20%×6=2880(元)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levied on income received from teaching within whole year=(800×4-800)×20%×6=2880 (Yuan)

  5. 个人通过拍卖成交的拍卖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个人之前取得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的交易凭证为准。如果个人不能 提供完整、准确的拍卖品原值凭证,按3%征收率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3%=2400(元)

  For income received from individual auction, individual income tax levied should be based on the income from transfer of property. The original value of the property is the price incurred when purchasing the goods previously, it should be referred to the legal and valid transactional documents. If individual cannot provide completed and accurate source document,3% leviable rate is directly applied for the calcul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levied on income from transfer of famous person's artwork=80000×3%=2400 (Yuan)

  6.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 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 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00-15000×3) ÷5=7000(元)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00-3500)×10%-105] ×5=1225(元)

  For one-off compensation received from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ee and company, the portion within 3 times of prior year's average wages of all staff is exempt from individual income tax; One-off compensation exceeding 3 times of these amounts, it can be regarded as one-off salaries and wages, and could be averaged within certain period. The method is: one-off compensation exceeding 3 times of the amounts is divided by number of years worked for the company (if more than 12 years, it could be considered as 12 years), the quotient is considered as monthly salaries and wages, individual income tax would be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ax law. (80000-15000×3)÷5=7000( Yuan) Individual income tax payable levied on the one-off compensation received from termination of contract=[(7000-3500)×10%-105]×5=1225 (Yuan)

  第 42 题:计算题: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地处县城,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在县城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10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4000万元,铝合金结构件6000万元(含税价);

  (2)建筑公司又将总承包额的二分之一分包给某建筑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以下简称安装公司),分包合同记载劳务费2000万元,铝合金结构件3000万元。工程所用铝合金结构件材料6000万元中,3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3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188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完工时,建筑公司取得工程建设方给予的优质工程奖60万元,其中支付10万元给安装公司;

  (4)建筑公司自建同地段相同规格商品房3栋,合计工程成本2400万元。该公司将其中一栋留作自用;一栋对外出售,合同注明价款1425万元,但因对方未按期付款,企业收取违约金58万元;最后一栋赠送给关联企业;

  (5)购进5套营业税开票税控系统,取得普通发票,注明每套价税合计1.49万元。企业已作为固定资产人账;

  (6)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1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原系法院判决偿债所得,原判决该土地使用权抵顶价款为158万元。

  (说明:当地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建筑公司自建和转让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

  4.建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纳营业税;

  5.建筑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总和;

  6.建筑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参考答案】

  1.建筑公司承包工程缴纳营业税=(4000-2000+60-10)×3%=61.5(万元)

  2.安装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000+10)×3%=60.3(万元)

  3.自建自用不缴纳营业税。

  自建建筑物对外赠送,视同销售,应当征收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道营业税。

  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2400×(1+8%)÷(1-3%)×3%×2/3=53. 44(万元)

  转让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58+1425×2)×5%=145.4(万元)

  应缴纳营业税合计=53.44+145.4=198. 84(万元)

  4.转让抵债得来的土地使用权,按差额征收营业税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 210-158)×5%=2.6(万元)

  5.建筑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合计=61.5+198.84+2.6-5×1.49÷(1+17%)×17%=261.86(万元)

  6.建筑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3000÷(1+17%)×17%-188=247.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261.86+247.9)×(5%+3%+2%)=50.98(万元)

  第 43 题:填空题:某市白酒生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当月外购玉米两批,①向农民直接收购,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20万元;②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56.5万元。

  (2)购人普通白酒3000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10万元,白酒公司将购入的白酒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6万元。

  (3)将业务(1)中外购的玉米账面成本的40%及其他原材料20万元发出,委托某县白

  酒加工厂加工A牌白酒5000斤,取得加工厂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3万元,加工厂无同类白酒的售价,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相应的税金及附加。

  (4)将加工收回的A牌白酒的50%用于抵偿A公司货款110万元,抵债的A牌白酒的市场不含税售价为90万元。

  (5)将加工收回的A牌白酒的10%发给下设的门市部,用于对外销售,当月全部售出。将自产的成本为20万元的10000斤B牌白酒发给下设门市部对外销售(不含税售价为38万元),当月实际售出60%。

  (6)将自产的高级白酒5000斤(成本为40万元)与其他礼品500斤(成本为30万元)组成套装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0万元。

  (7)企业自有房产原值为5000万元,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房产对外出租,每月收取租金50万元。本月按规定计提了房产税(当地房产税的扣除率为30%)。

  (8)接受乙酒厂的委托代销白酒1200斤,代销白酒的成本35万元,委托方指定的不含税售价是60万元,本月已全部售出,委托方按代销清单上的不含税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双方协议约定,企业将代销手续费5万元扣下之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酒厂。

  (9)已知: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为20万元;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从量税每斤0.5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

  (1)计算业务(1)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业务(3)白酒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4)中A牌白酒抵债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5)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5)计算业务(6)中应确认的销项税额和消费税额。

  (6)计算房产出租业务中当月应计缴纳的营业税。

  (7)分析代销业务中的税务处理。

  (8)计算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9)计算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参考答案】

  (1)业务(1)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13%+56.5÷(1+13%)×13% =9.1(万元)

  (2)发出的玉米的账面成本=(20+56.5-9.1)×40%=26.96(万元)

  白酒加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6.96+20+13+5000×0.5÷10000)÷(1-20%)×20%+5000×0.5÷10000=15.3(万元)

  (3)业务(4)中A牌白酒抵债应确认的销项税额=90×17%=15.3(万元)

  (4)业务(5)中下设门市部销售的A牌白酒应确认的销项税额=(90÷50%×10%)×17%=3.06(万元)

  B牌白酒应确认的销项税额=38×60%×17%=3.88(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3.06+3.88=6.94(万元)

  消费税额=38×60%×20 %+10000×60%×0.5÷10000=4.86(万元)

  (5)销项税额=110×17%=18.7(万元)

  将高级白酒与其他礼品组成套装出售的,应当将全部销售额按白酒计征消费税。消费税=110×20%+(5000+500)×0.5÷10000=22.28(万元)

  (6)营业税=50×5%=2.5(万元)

  (7)代销业务属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应当确认销项税额=60×17%=10.2(万元)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应当抵扣的进项税额=60×17%=10.2(万元)

  代销手续费应确认的营业税=5×5%=0.25(万元)

  (8)业务(2)中: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17%=1.7(万元)

  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6×17%=2.72(万元)

  业务(3)进项税额=13×17%=2.21(万元)

  本月进项税额=9.1+2.21+10.2+1.7=23.21(万元)

  本月销项税额=15.3+6.94+18.7+10.2+2.72=53.86(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53.86-23.21-20=10.65(万元)

  (9)用于抵债和门市部销售的A牌白酒,总共为委托加工收回数量的60%,由于售价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本月应纳消费税=4.86+22.28+(90÷50%×60%×20%十5000×60%×0.5÷10000-15.3×60%)=39.71(万元)

  本月应纳营业税=2.5+0.25=2.75(万元)

  本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65+39.71+2.75)×(7%+3%+2%)=6.37(万元)

  第 44 题:填空题: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度建造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将其销售给位于某市的乙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载明销售款5000万元,并注明由乙企业向甲公司支付货币资金4500万元,另以一宗未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并签署产权转移书据。乙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价款200万元并发生相关税费6万元。

  甲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了土地价款200万元、拆迁补偿费300万元、基础设施费1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0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不包括印花税)、销售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该费用属于向其他企业借款支付的本年利息,约定利率10%,银行同期利率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贫困地区捐赠76万元。

  (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 2013年甲公司与乙企业就该办公楼买卖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2013年甲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3) 2013年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

  (4) 2013年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印花税)

  (5) 2013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6) 2013年乙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1)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5000×5%=250(万元)

  乙企业缴纳营业税=(500-200)×5%=15(万元)

  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50+15)×(1+7%+3%)=291.5(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300+100+500)×(1+8%+20%)+5000×5%× (1+7%+3%)=1683(万元)

  增值额=5000-1683=3317(万元)

  增值率=3317÷1683×100% =197.09%

  土地增值税=3317×50%-1683×15%=1406.05(万元)

  (3)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5000×5%×(1+7%+3%)+1406.05+(5000+500)×0.05%=1683.8(万元)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0×0.5% =25(万元),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前只能扣除25万元。

  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120-50+25=95(万元)

  (5)会计利润=5000-(200+300+100+500)-(120+60+150)-1683.8-80=1806.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806.2×12%=216.74(万元),所以捐款所得税前可以全部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300+100+500)=(95+60+150÷10%×6%)-1683.8-80=1891.2(万元)

  2013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891.2×25%=472.8(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200+6+(500-200)×5%×(1+7%+3%)+500×0.05%=222.75(万元)

  增值额=500-222.75=277.25(万元)

  增值率=277.25÷222.75×100% =124.47%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77.25×50%-222.75×15%=105.21(万元)